一、采购条件 | |||||||||||||||||
******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山东宏硕汽车轻量化铝合金型材挤压一体化项目内墙抹灰及屋面分部劳务分包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山东宏硕汽车轻量化铝合金型材挤压一体化项目内墙抹灰及屋面分部劳务分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5.预算金额:101.3290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招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线上获取,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中心-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4年10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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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提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文件通过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后通过供应商系统递交。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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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时30分
2.开标地点:临沂市兰山区环球国际A座25楼智能开标舱。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供应商代表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或标证通)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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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公告在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 |||||||||||||||||
八、其他说明 | |||||||||||||||||
详见招标文件。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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