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邑县云山生物质颗粒厂年产5000吨生物质燃料颗粒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邑县云山生物质颗粒厂年产5000吨生物质燃料颗粒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平邑县云山生物质颗粒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仲村镇李家庄村东110m处;
建设内容:在生产车间主要设置1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包括1台上料机,1台筛分机,1台生物质造粒机等分成3个生产区进行生物质颗粒的生产,形成年产5000吨生物质颗粒的生产规模。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1月5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