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有限公司临沂银鑫电泳线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4月09日-2025年0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9-******,******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沂河路3号中关村临沂软件产业基地A座917室?
******服务中心二楼E04窗口
邮编:2760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临沂银鑫电泳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沂河新区河新区珠海路与芝麻墩路交汇西南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电泳生产线,不新增占地面积,新增建筑面积2500m2,员工从现有员工中调剂,项目总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项目设置1台1t/h天然气热水锅炉(临时替代性热源),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烘干房采取密闭措施,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天然气燃烧机配备低氮燃烧器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重点控制区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 2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 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工艺为“调节池+隔油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通过城市管网进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