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购买养老上门照顾服务项目 JSZC-320102-RHZH-G2025-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17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2-RHZH-G2025-0005
项目名称:******街道购买养老上门照顾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预算金额:160万元,2024年照护服务费用拟执行单价为28.6元/人/小时,自2025年01月01日起照护服务费用执行单价调整为31.2元/人/小时(计算方法:南京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小时,按照不高于南京市上一年度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1.3倍测算)。单价经费标准参照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报价超过各项预算单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最终根据实际服务人数及中标单价进行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
5、******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奖补政策的通知》(宁民养老〔2023〕14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为玄武区政府养老扶助对象提供照护服务,现根据实施区域划分为两个分包,同一法人名下的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街道名称 |
分包号 |
项目实施区域 (社区名称) |
预估人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街道 |
1 |
锁一社区 |
1020 |
850000 |
1、项目实施区域(社区名称)与分包号相对应。 例:分包1对应实施区域为“锁一社区、锁二社区、锁五社区、紫鑫城社区”。 2、服务人数为暂定人数,最终以中标人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 |
锁二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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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五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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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城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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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锁三社区 |
850 |
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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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四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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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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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802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中标人平时综合服务质量和绩效考核结果、验收结果,并符合年度区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可选择与中标方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无法协商一致则视为不再续期。不含2025年招标当年,续签不超过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1.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
方式:投标人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17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考察。
6.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投标人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打印时间为本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投标人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5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或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
领取******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也可前往“江苏政务服务网”(******),“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详细了解关于CA办理、标书制作、开标投标指引等事宜。
如果“江苏政府采购网”(******)信息与“江苏政务服务网” (******),“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中信息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信息为准。
6.6本公开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公开招标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锁金南路8号
联系人:胡俊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室
联系人:唐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