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临沂市卫洁医疗用品用后处理厂输液瓶(袋)用后回收处理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临沂市卫洁医疗用品用后处理厂输液瓶(袋)用后回收处理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临沂市卫洁医疗用品用后处理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孙经理:******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205国道与山水口路交汇西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