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证办证质量的监督,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和《临沂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残疾人证办理情况进行公示。为优化办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限,按照政务服务“容缺办理”原则,对残疾人证公示环节进行后置,实行“先审核后公示”制度。公示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对评定结论存有疑议,均可实名来信、来电反映,调查属实的县残联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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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