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业务时,无法收回拖拉机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的,由农机监理机构公告作废。
手扶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未收回作废公告 | |||
序号 | 号牌种类 | 号牌号码 | 公告内容 |
1 | 手扶拖拉机 | 鲁****** | 手扶拖拉机鲁******依法办理手扶拖拉机注销登记业务时,未收回原手扶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该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特此公告。 |
2 | 手扶拖拉机 | 鲁13h7956 | 手扶拖拉机鲁13h7956依法办理手扶拖拉机注销登记业务时,未收回原手扶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该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