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信件邮寄地址:兰陵县城区兰溪西路与兰陵路交会处路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规划科a302室)
电子邮件邮箱:******
联系电话:0539-******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信件邮寄地址:兰陵县城区兰溪西路与兰陵路交会处路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规划科a302室)
电子邮件邮箱:******
联系电话:0539-******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年产2000吨塑料管、500吨填充色母、500吨塑料配件项目 | 矿坑镇单家庄东 | ******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设置生产车间2座均为1f,2f办公楼1座,1f仓库1座,2f仓库1座,建筑面积共12000平方米,塑料配件生产区主要设置塑料配件生产线及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包括30台注塑机、10台搅拌机、5台破碎机等。填充色母生产区主要设置填充色母生产线及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包括10台搅拌机、10台挤出机、5台切粒机、10台干燥机等。塑料管道生产区主要设置塑料管道生产线及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包括35台搅拌机、35台挤出机、35台牵引机、35台干燥机、10台卷盘机、5台成型机、5台钢丝缠绕机、35台切割机、35台拓孔机、35台打包机等。1座2f仓库位于厂区北侧,主要用于原辅材料的贮存。1座1f仓库位于厂区西南侧,主要用于成品的贮存。 | 环保塑料管道和复合塑料管道挤出工序产生的油烟颗粒、vocs、氯化氢、氯乙烯和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碱喷淋+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塑料配件注塑工序和填充色母挤出工序产生的油烟颗粒、vocs、氯化氢、氯乙烯和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碱喷淋+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工序、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环保塑料管道和复合塑料管道生产过程中未收集的混料、上料、切割产生的颗粒物及未有效收集的粉碎粉尘、挤出废气;塑料配件生产过程中混料、上料产生的颗粒物及未有效收集的粉碎粉尘、注塑废气;填充色母生产过程中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未有效收集的挤出废气,通过强制通风及车间洒水抑尘等措施,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建设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碱喷淋更换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碱喷淋更换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车间洒水抑尘,不外排。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拟建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废包装、废熔块、废过滤网、废布袋、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外卖废品回收站;塑料配件、环保塑料管道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不合格品经粉碎后回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油、废活性炭、碱喷淋更换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对公众反映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积极采纳。 |
2 | ******有限公司 | 年产75000桶桶装纯净水项目、500万瓶瓶装纯净水项目 | 庄坞镇庄坞村东 | ******有限公司 | 1座生产车间设置桶装纯净水生产线1条、瓶装纯净水生产线2条、塑料瓶吹塑生产线2条。 | 吹塑废气经半密闭收集后进入1套水喷淋+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抽运;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排水经集水池收集后用于车间冲洗及厂区洒水、洒水降尘等,不外排。设备运转噪声采取车间密闭、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拟建项目吹瓶次品、废石英砂、废活性炭收集后外卖,废滤芯、废反渗透膜由供应厂家统一回收再生后循环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喷淋隔油废油、除油废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对公众反映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积极采纳。 |
3 | ******有限公司 | 年加工10万吨蔬菜项目 | 磨山镇g206国道与s229交汇处西北侧799米处 | ******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蒜米、烘焙蒜片生产设施及公用、辅助工程等,蒜米主要工艺以外购去蒜托大蒜为原料,通过分瓣、脱皮、清洗、色选、入库冷藏等工序进行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有限公司冷库(制冷剂为r404a);烘焙蒜片主要工艺以色选不合格蒜米及部分保鲜蒜米为原料,通过上料、除杂、清洗、切片、清洗、甩干、烘干等工序进行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烘焙蒜片生产线9条(包括上料机9台、除杂机9台、清洗机9台、分切机9台、甩干机9台、烘箱9台)、180万大卡生物质热风炉3座。 | 分瓣、脱皮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生物质热风炉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换热进入烘箱(生物质热风炉与烘箱一拖三),烘箱烘干废气与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经密闭收集后分别通过9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分别经9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11)排放;污水处理站采取加盖密闭,恶臭经收集后通过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未收集的分瓣、脱皮粉尘以及生产过程大蒜散发的大蒜异味、污水处理站恶臭等通过车间阻挡及强制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蒜米******有限公司(兰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经管道排入吴坦河。设备运转噪声采取车间密闭、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拟建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更换废布袋、蒜皮、蒜杆、生物质热风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收尘、清洗池打捞杂质等收集后外卖;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处理。 |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对公众反映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积极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