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核查,临沂高新区暖糖食养食品店等109户食品小作坊不在《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载明的地址从事食品加工的事实,不再具备食品加工必须的条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批食品小作坊登记许可予以撤销。
现将该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
联系人:高彩霞 联系电话:******
附件:拟撤销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名单(109家)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20日
现将该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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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撤销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名单(109家)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