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流延膜(含气泡膜信封)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2月06日-2025年0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信箱:******
******服务中心二楼E04窗口
邮编:2760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流延膜(含气泡膜信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街道广安路与沃尔沃路交汇处西800米路北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2条流延膜、气泡膜信封生产线以及其他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熔融挤出废气集气罩收集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 第 II 时段标准限值、《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